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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名!渠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5月13日开始报名!
日期:2026-05-13 09:39

渠县公安局

2026年第一批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渠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0名(限男性),其中专业技能岗位3名,普通勤务岗位27名。具体岗位名额、资格条件等详见《渠县公安局2026年第一批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工作时间、地点根据岗位及任务安排而定。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具体年龄要求见职位表,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

4.具有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等具体条件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5.具有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身高、视力、健康状态等身体条件、心理素质,无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

6. 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优先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下列人员:

1.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人员。

总成绩出现并列的,符合以上条件之一人员优先聘用。

(三)禁入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5.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9.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或者自行辞职不满半年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以及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10.提供虚假个人证明材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在读全日制在校学生;

12.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考生自愿报名,通过现场报名、资格复审、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26年 5月13日至5月22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2.报名地点:渠县公安局大门左侧值班室(渠县庆丰大道北段9号)。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网上、电话、传真等其他方式报名。

(二)报名的相关资料

1.填报信息。报考人员如实、准确填写《渠县公安局2026年第一批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提交报考相关材料。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2.需提供的证件及材料。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按照本公告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如实填写的《渠县公安局2026年第一批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个人征信报告1份(2026年5月12日后出具);
(5)本人近期1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1张;

(6)具有优先条件报名人员的相关证明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7)能证明自己符合招聘基本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

渠县公安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招聘工作的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切责任应由报考人员承担。

(四)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项目:10*4往返跑、纵跳摸高、1000米。体能测试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公政治〔2024〕60号)执行,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体能测试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步笔试环节。

2.体能测试人员、时间、地点:待通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均进入体能测试、体能测试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详见“渠县公安”微信公众号)。

3.注意事项: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自备运动鞋和服装。

4.温馨提示:本次考试未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建议考生个人自行购买,防范体能测试运动风险。

(五)笔试(100分)

1.笔试内容:采取闭卷方式,考试内容主要为时事政治、法律法规等方面内容(专业技能岗位还需加试专业知识),满分100分,时间90分钟。

2.笔试人员、时间、地点:笔试不设开考比例,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均可进入笔试。(参加笔试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详见“渠县公安”微信公众号)。

3.注意事项: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黑色签字笔参加笔试。

(六)面试(100分)

1.面试内容: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口头表达、综合分析、计划组织、沟通协调、情绪控制等综合素质能力。

2.面试人员、时间、地点: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可全部参加。面试成绩合格线60分。(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等事宜详见“渠县公安”微信公众号。)

3.招聘计划调整。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之比未达到1:1.5比例的,按1:1.5缩减招聘计划。

4.注意事项: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七)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100分)=(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方式计算,折合后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优先顺序如下:符合优先条件人员、面试成绩,如通过上述规则仍不能确定排名顺序,则由渠县公安局研究确定。

(八)体检

体检实行等额体检,体检费由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自行负责。体检标准除本公告明确提出的要求外,其他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1日内提出复检申请。报考者对应进行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立即就相关项目提出复检申请,当日、当场安排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生在体检环节,因自动放弃、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20〕11号)标准执行,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试用、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进行统一集中培训,培训合格的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满考察合格,按《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十一)递补

在本次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期间,遇有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依照本次招录最终成绩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薪酬待遇

(一)薪酬待遇按照《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二)按照国家规定统一购买应由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意外伤害险。个人“五险一金”缴存部分从辅警每月工资收入中代扣缴费。

(三)根据法律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每年组织一次健康体检。

五、纪律与监督

在招聘过程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机关纪委、督审大队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严肃考风考纪,坚决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弄虚作假行为。对违反规定者,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县公安局监督电话:0818—7216241。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未委托其他中介机构代为报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因个人原因未按时参加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培训等环节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本次应聘。

(三)报考人员联系方式应确保准确无误,在报名至招聘结束期间必须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者,应主动告知。若因本人填报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本人,后果由报名者本人自行承担。

(四)报考人员无论是否被聘用,所交报名时提供的纸质资料一概不退还。

本公告由渠县公安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15583351101。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