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竹县公安局
2026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大竹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根据《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数量及岗位职责
本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8名,限男性。主要协助民警开展治安防控、交通管理、执法办案、窗口服务以及从事留置看护等工作。工作时间、地点根据岗位及任务安排而定。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 具有国民教育全日制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士兵报考可放宽至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3. 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6年4月17日至2008年4月17日期间出生)的公民;持有A2及以上驾驶证的,可以延长至35周岁(1991年4月17日及以后出生);
4.净身高不得低于170厘米;体重不能超过标准体重25%、不低于标准体重15%〔标准体重(千克)=身高(里面)-110〕;
5.身体健康,体型端庄,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左右单眼裸视力均在4.6以上;
6.招聘后服从分配;
7.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岗位履职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与其他单位没有劳动关系。
(二)优先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下列人员:
1.公安烈士或者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三)加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总加分累计不超过3分。
1.取得A2驾驶证的加2分,取得A1驾驶证的加3分;
2.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加2分;
3.公安技术类、公安学类、法学类、心理学类、计算机类以及汉语言文学、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大数据管理与应用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取得学士学位)的加1分;
4.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获得嘉奖的每次加0.5分;获得“四有”优秀士兵的每次加1分;获得三等功的每次加2分;获得荣誉称号、二等功及以上表彰的加3分。
(四)禁入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
1.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曾被行政处罚、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离职不满6个月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17日),以及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9.曾连续六个月以上在国(境)外留学、工作、生活,对国(境)外期间经历和政治表现难以进行考察的;
10.国家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来源:大竹窗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