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加快推进社区工作者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根据工作需要,达州东部经开区决定定向招聘一批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共计4名,具体招聘情况详见《达州东部经开区定向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达州东部经开区工作的在职社区专职网格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居民群众服务,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等相关专业知识。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40周岁以下(1985年6月12日以后出生)。
3.此次招聘的社区工作者原则上在原社区工作,并继续从事网格工作和接受社区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受到拘留行政处罚的,涉黑涉恶涉霸涉邪教的;
2.参加组织非法宗族宗教活动的;
3.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侦查)的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受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或受撤职及以上政务处分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库并处于记录期的;
6.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高校毕业生;
7.在职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现役军人;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9.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5年6月12日至6月13日
3.报名地点:达州东部经开区党群工作部,地址:达州市通川区白塔路243号405室,咨询电话:0818-2766063。
4.报名须知:报考人员请认真阅读《公告》,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范围、对象、条件、招聘程序、有关政策和注意事项等内容,须在规定时间内,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一个岗位进行报考,不得兼报或者多报,兼报或多报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包括:
(1)《达州东部经开区定向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2份(附件2,A4双面打印,报名表相关栏内粘贴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或彩印);
(2)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教育部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4)聘用为网格员的聘用公示或证明材料1份;
(5)个人征信报告(2025年6月12日之后打印);
(6)所在乡镇党委出具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需明确可在报考社区继续从事网格工作)。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招聘任何环节发现有弄虚作假,将立即取消其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人承担。
四、考察、公示及聘用
(一)考察
资格审查合格者按规定参加考察。采取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同本人面谈等方式,了解考察人选的基本条件和综合表现。考察人选达不到社区工作者应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名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二)公示及聘用
1.对考察合格的人员在“经开视线”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
2.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3.新聘用的社区工作者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可依法解除聘用关系。
五、薪资待遇
本次新招聘的社区工作者薪资待遇按照达州东部经开区社区专职工作者薪酬体系实施。
六、其他事项
本次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坚持区级统筹,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达州东部经开区党群工作部、达州东部经开区公共服务中心、达州东部经开区人社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818-2766063达州东部经开区党群工作部
0818-5106367达州东部经开区公共服务中心
0818-2858287达州东部经开区人社分局
监督电话:
0818-2638860达州东部经开区纪工委监察工委
附件:
1.达州东部经开区定向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表
2.达州东部经开区定向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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